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9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要求,有效提高各类教育主体资源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推动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教育厅组织开展2023年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遴选活动,申报要求如下:

 一)全省各级社区教育机构、高等学校、教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凡自行设计开发、适合社区居民学习的社区教育资源,均可自愿申报。

 二)参评课程资源应符合社区教育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时代性、示范性。

(三)参评课程资源应具有针对性和实用价值,选题贴近社会,贴近居民,有助于解决社区居民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某些急难愁盼的问题,鼓励制作申报智慧助老、社区教育助力乡村振兴、新就业群体职业技能提升等选题的优秀课程资源。

(四)参评课程资源应集中体现某个专题或某个知识点,且符合分类要求,具体可参照《山东省社区教育课程资源分类表》(附件 1)。

(五)参评课程资源应遵循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课程建设的一般规律,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完整。

(六)参评课程资源种类一律为视频资源。具体要求为:每个视频资源时长在 30 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1G,格式为*.MP4, 分辨率在 720P(1280×720)以上(16:9),不接收仅以“PPT+ 配音”方式制作的作品。可以是单个视频,也可以是同一课程或同一主题的系列视频。同一系列视频最多不超过 5 个,且只能作为一个作品申报,严禁拆解为多个作品申报。标准详见《山东省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遴选标准》(附件 2)。

(七)各市教育(教体)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社区教育机构、 教科研院所及其他相关单位资源的申报,每市申报数量总计不超过 50 个(每一大类限 10 个);各高等学校组织本单位资源的申报,每校申报数量总计不超过 25 个(每一大类限 5个)。

(八)参评课程资源应符合意识形态相关要求,且为原创或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作品,如引用他人成果,应事先征得相关著作权人的同意。课程资源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出版规定。

(九)凡参加过以往全省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遴选活动的原作品,本次不得申报,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请各学院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前完成视频资源录制(以“课程资源系列+课程资源类别+课程资源名称”形式命名,例:家庭生活+爱情婚姻类+如何让婚姻保鲜),并于9月27号下午下班前携带U盘将视频、申报表(附件4)、汇总表(附件5: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佐证材料(获奖证书等)等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厚德楼1107,同时报送附件4、附件5纸质版材料101-16日,学校组织申报教师进行网络申报。各学院要对教师在课程资源内容设计方面进行指导,在视频录制方面适当予以资助,确保课程资源的高质量、高水平,学校将对获批的省级优秀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予以认定。

联系人:祁兴芬,联系电话:8985870,办公室:厚德楼1107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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