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16年第12期
发布时间:2016-09-05    浏览次数:

 

教务通知

 

2016年第12期(总第192期)  2016.09.05  德州学院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现将2016—2017学年第1学期第3、4周教务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务管理工作

(一)中秋节放假及上课时间调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今年中秋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9月15日-9月17日,共3天。

9月18日(周日)补9月16日(第四周周五)的课程, 9月17日(第四周周六)的公选课停上,不再补课。

联系人:宋广元,联系电话:8985870,办公室:综合楼1107房间。

(二)教学日历、教学周历

请各教学单位将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教学日历、教学周历进行归档整理,以备检查。

教学日历请参照附件1格式填写,教学周历参照附件2格式填写。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教学日历格式

附件2: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教学周历格式

联系人:宋广元,联系电话:8985870,办公室:综合楼1107房间。

(三)2015-2016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复查

为建立评建工作长效机制,规范教学管理,学校决定对2015-2016学年第2学期试卷进行复查。试卷复查工作分为自查自评、整理归档、学校检查三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1.自查自评阶段(第4-5周)

按照《德州学院试卷批阅、归档管理规定》(德院教字〔2006〕5号)和《德州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德院教字〔2006〕25号)文件要求,各教学单位成立试卷复查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试卷进行复查,对试卷批阅、成绩登记、试卷分析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试卷,及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由教学单位根据《德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德院政字〔2003〕47号)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审批。

2.整理归档阶段(第6-9周)

根据《德州学院试卷批阅、归档管理规定》(德院教字〔2006〕5号),各教学单位对2015-2016学年第2学期试卷(含选修课、考查课)进行整理归档。

3.学校检查阶段(第10周)

第9周做具体部署。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联系人:宋广元,联系电话:8985870,办公室:综合楼1107房间。

(四)2016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公布

2016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已公布。学生可以通过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查询。

联系人:宋广元,联系电话:8985870,办公室:综合楼1107房间。

(五)关于补办普通话证书的通知

为提高工作效率,定于每周周五下午为丢失普通话证书的学生办理补证手续,请各单位通知到所有学生。

联系人:宋广元,联系电话:8985870,办公室:综合楼1107房间。

(六)关于加强教室卫生巡查及管理的通知

本学期,按照学校的工作安排,教务处将继续对教学场所卫生进行巡查,同时,为加强责任管理,要求各单位上报了教室的负责教师和责任领导。下一步,教务处将在检查的基础上,每周出一期卫生检查通报,对于卫生脏乱差的教室,直接通报负责教师和责任领导,并将通报每周上报校领导。

联系人:宋广元,联系电话:8985870,办公室:综合楼1107房间。

二、实践教学工作

(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工作管理的通知

根据《教务通知2016年第11期》通知要求,为进一步科学、规范管理我校实验教学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要求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本学期实验课程,安排好任课教师和上课地点,切实做好实验上课分班分组情况,提前检查实验室运行情况,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上课时间和地点,确保实验课程的正常开课。于9月7日前将实验课程表按通知要求报送至实践教学科,学校将从第三周开始不定期检查实验课程的运行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对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进行调整的,须提前向实践教学科提交申请,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教学事故处理。

(二)关于修订和印制学生实习手册的通知

为满足各专业实习要求,缩短印制时间,确保实习质量,教务处不再统一印制实习手册,请各教学单位根据近几学期实习手册的使用情况,及时修订手册内容,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学生人数统计需求量,自行印制实习手册。

联系人:王华丽 潘丹,联系电话:8985586,办公室:综合楼1109房间。

(三)关于举办第三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在《教务通知2016年第09期》中,我们已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鲁教高字[2016]5号)转发给大家,根据通知要求,大赛官网已于8月15日开始启动报名,现将校内选拔赛安排通知如下:

1.请已从大赛官网报名系统上完成报名的参赛队伍于9月14以前将《第三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jianzhisun@163.com,过期取消校选资格。为避免出现邮件丢失情况,收到邮件后我们将会回复“已收到科技创新大赛报名信息”字样,没有收到邮件回复的队伍请及时电话咨询孙建之老师。

2.校内选拔赛安排:初步定在9月20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材料准备:作品申报书、1分钟展示视频、实物及其他佐证材料,以及现场答辩PPT文档(ppt演讲6分钟,评委提问4分钟)。具体要求赛前另行通知。

附件1:第三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报名信息登记表

联系人:化学化工学院  孙建之,电话:15963372259,生化楼5017房间;

        教务处 王华丽 潘丹,联系电话:8985586,办公室:综合楼1109房间。

(四)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10号)(见附件)通知要求,山东省教育厅拟举办第四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现将我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请有关学院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根据通知要求,参赛对象为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年级学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参赛人数不得少于毕业生人数的70%。

2.请各相关学院于9月22日前完成学院内部选拔,于9月9日前将竞赛方案发送至dzxysjjxk@163.com,方案内容包含竞赛时间、地点、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分专业人数及其他比赛具体事宜,9月23日前将竞赛成绩(模板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dzxysjjxk@163.com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附件2:第四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校选赛成绩登记表

联系人:王华丽 潘丹,联系电话:8985586,办公室:综合楼1109房间。

(五)关于组织新生参加普通话培训的通知

为推进第19届推普周活动的顺利开展,德州学院语委办拟邀请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围绕本届推普周活动主题“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2016级新生举办“新生入学普通话培训”专题讲座,请各教学单位安排10名新生于9月12日晚上18:50前到求真楼(原理科楼)2012教室参加“新生入学普通话培训”讲座,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12日上午11:30前将与会人员名单、联系老师姓名和手机号码电子版发送至dzxysjjxk@163.com

联系人:王华丽 潘丹,联系电话:8985586,办公室:综合楼1109房间。

(六)关于开设普通话诊所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和规范普通话,德州学院语委办拟于开设普通话诊所。届时将安排国家级、省级普通话测试员为方言口音严重、普通话不规范的学生进行普通话发音及测试的辅导。

时间:9月8日至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弘艺楼(原地理楼)一层东头普通话诊所

联系人:王华丽 潘丹,联系电话:8985586,办公室:综合楼1109房间。

三、学籍管理工作

(一)2016-2017学年第1学期学生重学情况统计

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参加补考的学生通过新版教务管理系统及时查询2015-2016学年第2学期补考成绩,补考不及格和重学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填写《德州学院学生重学课程申请表》(附件1),并于9月9日(周五)前到所在教学单位和开课部门办理重学手续。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统计本学院重学学生信息并填写《德州学院学生重学统计表》(第一次重学和再次重学名单分别报送)(附件2)。

附件1:《德州学院学生重学课程申请表

附件2:《德州学院学生重学统计表》

联系人:高勇善,联系电话:8985680,办公室:综合楼1108房间。

(二)在校生学业修读成绩清查

根据《德州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有关内容要求,现对在校学生学业修读情况进行清查,具体安排如下:

(1)成绩警告

根据《德州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一学年未达到最低学分要求但高于基本学制规定应当获得学分的1/2;根据教学安排,本科学生主修专业应当取得的学分与实际取得的学分之差超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应修总学分7%低于10%(专科学生超过10%低于15%)”之规定,我校学生达到以上两项条件之一者,给予一次成绩警告。第一次为学业警告,第二次为退学警告。

请各教学单位进入新版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统计分析” →“学分统计” →“学分统计”,“学年学期”为空,选中“⊙获得学分”并将原系统内获得学分的数据清除掉,选择相应的专业年级,点击统计按钮,即可查询本学院各专业年级的所有学生获得学分,将本学院达到“成绩警告”条件规定的学生名单于第三周周五(9月9日)下午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具体格式见“德州学院学生成绩警告登记表”(附件3)。

(2)延长修业年限

根据《德州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我校本科学生主修专业根据教学安排应当取得的学分与实际取得的学分之差超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应修总学分的10%(专科学生超过15%)时,应当延长修业年限一年,随下一学年入学的自然班就读,按在读年级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已取得的学分有效。在保证正常学习进度的前提下,允许提前修读部分课程。学生延长修业年限随下一学年入学的自然班就读后,仍未完成修业者,可以再次延长修业年限一年,但不得超过允许的修业年限。延长修业年限,应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不愿延长修业年限者,可做肄业或结业处理”之规定,请各教学单位进入新版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统计分析” →“学分统计” →“学分统计”,“学年学期”为空,选中“⊙获得学分”并将原系统内获得学分的数据清除掉,选择相应的专业年级,点击统计按钮,即可查询本学院各专业年级的所有学生获得学分,将本学院达到“延长修业年限”条件规定的学生名单于第三周周五(9月9日)下午报教务处教务科,具体格式见“德州学院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登记表”(附件4)。

(3)退学试读

根据《德州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一学年主修专业取得的总学分,低于基本学制规定应当获得学分的1/2但高于1/3的;第三次受到成绩警告的”之规定,对在校生进行成绩清查,达到上述两项条件之一者,学生可选择退学试读。请各教学单位通知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德州学院学生退学试读申请表》(附件5),并填写《德州学院学生退学试读统计表 》(附件6),于第三周周五(9月9日)下午集中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4)退学

根据《德州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一学年主修专业取得的总学分,低于基本学制规定应修学分1/3的;出现第三次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在退学试读结束后,未达到规定复学条件或试读期满恢复正常学籍后又一次出现退学试读的”之规定,对在校生进行成绩清查,达到上述条件之一者,学生做退学处理。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填写《德州学院学生退学审批表 》(附件7),并及时办理退学手续,于第三周周五(9月9日)下午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3:德州学院学生成绩警告登记表 

附件4:德州学院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登记表

附件5:德州学院学生退学试读申请表

附件6:德州学院学生退学试读统计表 

附件7:德州学院学生退学审批表 

联系人:高勇善,联系电话:8985680,办公室:综合楼1108房间。

(三)2017届预毕业(结)生图像信息采集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按照新华社山东分社的具体安排,我校2017届预毕(结)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在9月19日、20日(周一、周二)进行,请各教学单位提前通知学生,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安排学生严格按照《2017届预毕(结)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名单》(名单见学籍管理群共享文件)排队采集。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各教学单位负责图像信息采集的教师,带领学生提前15分钟到位并严格按照采集时间安排表顺序排队等候,禁止喧闹。

(2)地点安排:弘艺楼(原地理楼)一楼大厅

(3)特殊情况:

①在图像信息采集前,预毕(结)业生一定要核实《2017届预毕(结)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名单》中登记的学籍信息,如确有错误者(与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不一致),请与本单位负责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教师联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教务处。

②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图像信息采集的学生,到新华社山东分社补拍点进行补拍。地址:济南市玉函路7号,联系电话:0531—82024793  82024739 。

请各教学单位负责教师周密安排,带领学生按时到位,遵守纪律,有序拍摄。为保证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单位填写《2017届预毕(结)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学院负责人一栏表》(附件8),于2016年9月9日(周五)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zxyxj@126.com

附件8:《2017届预毕(结)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学院负责人一栏表》

联系人:高勇善,联系电话:8985680,办公室:综合楼1108房间。

四、   教学研究工作

(一)关于报送2015-2016年度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材料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职工教育协会《关于评选2015-2016年度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精神,学校将组织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的申报工作。凡参加成果申报者,请将成果纸质版一式四份、《山东省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一份,于2016年9月25日前报送学校高教研究室,电子版发至dzxyjwclyl@163.com

联系人:刘云利,联系电话: 8985565,办公室:综合楼1110房间。

附件1:关于评选2015-2016年度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附件2:2015-2016年度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二)关于报送山东省企业培训与职工教育重点课题结项材料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职工教育协会的要求,2016年10月20日前对本年度立项的山东省企业培训与职工教育重点课题进行结项验收,请学校有关单位的课题负责人(见附件1)于10月15日前将《山东省职工教育与企业培训重点课题结项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4份报高教研究室,电子版发至dzxyjwclyl@163.com

联系人:刘云利,联系电话: 8985565,办公室:综合楼1110房间。

附件1:本年度立项的7项重点课题名称及负责人名单

附件2:山东省职工教育与企业培训重点课题结项申请表

五、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教学督导与评估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完善我校保障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积极做好评估整改工作,巩固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成果,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现对我校2016年下半年各院(部)教学督导与评估工作的开展提出如下要求:

(1)根据学校2016年暑期领导干部读书班会议精神,各教学单位认真制定并落实教学督导与评估工作计划。

(2)进一步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组织,充实督导力量,落实并完善各院(部)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教学督导制度、常规教学检查制度、学生评教制度、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教师同行评价和教师评学等制度。不断强化各院(部)教学督导组的督导工作力度,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材料报送:各教学单位于9月13日前将“德州学院2016~2017学年第1学期xx院(部)教学督导工作计划”(书面材料1份,负责人签字,盖公章)报教务处。电子版发至dzxyjwc@126.com邮箱。

联系人:杨光军,联系电话:8985870,办公室:厚德楼1107房间。

六、开会通知

定于2016年9月19日下午14:45召开教学单位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会议,请各教学单位安排有关人员,按时参加。会议地点:综合楼七层会议室。

 

 

教  务  处

2016年09月05日

 

 

主题词:教务  通知                                          

德州学院教务处                         2016年09月05日印发

排版印刷:张建臣  宋广元  张曰云  杜军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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