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发布时间:2024-06-28    浏览次数: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德州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德院政字[2020]73号)文件有关精神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各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命题

按照《德州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德院政字[2020]73号)文件要求:

(1)每门课程的期末考试必须同时准备题量、题型、难易度、效度、信度、区分度大致相当但不雷同的两套试题,严禁以作业、报告代替试卷,要确保 2 套题之间试题的重复率须低于15%。不得使用已用过的试卷,近三年试题的重复率须低于 15%。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中变相泄漏试卷处理。

(2)命题应区分不同年级、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知识、能力要求,注重考核学生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应用的能力,避免大量考核单纯记忆性的知识;题量一般不少于五道题;命题要体现分层次教学的差异,分别命题。期末考试成绩占比不超过50%,出题请参照附件1:关于期末考试改革试卷出题的通知。

(3)命题应有一定的广度、深度、难度、区分度,题量适中,以主观题为主,覆盖课程80%以上的内容,反映课程教学要求,大部分学生在考核时间内能完成答卷。凡有50%的学生在考试 1/2 时间内交卷的,有关教学单位和系(教研室)应组织对该课程命题进行复查。如确有问题,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4)重申保密纪律要求:考核前不得划重点范围,不出复习题。泄露试题或变相泄露试题按《德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 》(德院政字[2020]69 号 ) 要求处理。

(5)考试采用试题与答题纸分开的方式,试题印刷格式见《德州学院期末考试试题格式》(见附件 2 ) 。答题纸由学校统一印制并分发到各教学单位办公室,请各单位核对并报送答题纸 1 和答题纸 2 需要的数量及联系方式电子版(见附件 3 ),请于 6 月 19日前将附件 3发送至dzxykszx@163.com。

(6)试题排版的要求:段前、段后采用0 行,行间距采用单倍 行距试题不预留答题空; 试题尽量在一页内完成,如不能完成的,可调整字号,保证试题一页,实在排不开的可加页。

2.考试试题审查

教学单位要对试题质量层层把关。试题经教研室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 和院长审核签字后,各门考试试题纸质版于 6 月21日前以教学单位为单位报送至考试中心 (厚德楼 1110 房间),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命题质量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将退回重新命题,对出现明显错误或者明显违反命题规范 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试题,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考试试题印刷

6 月 18 日:公共选修课、双专业双学位试题印刷;

6 月 19 日:专业选修课试题印刷;

6 月 20 日-6 月 29 日:专业课试题印刷。

2023-2024-2 学期试卷印刷日程表见附件 4。

各教学单位务必安排专人,在规定日期持待印刷的正式试题到厚德楼 1110 房间办理试卷印刷手续。

联系人:戚永刚,联系电话:8985656,办公室:厚德楼 1110 房间。

4.考试日程安排

(1)2024 年 6 月 23日6月 28日;公共选修课、公共体育、专业考查课随堂考试;

(2)2024 年 6 月 29 日6 月 30 日,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考试;

(3)2024年 7 月 1日7月3日公共英语、公共政治集中考试;

(4)2024年 7 月 4日5日,公共数学、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考试 ;

(5)2024年 7月 1日7月10日,专业必修课考试;

(6)2024年 7月 20 日,成绩录入结束。

5.考场编排

期末考试将采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排考,请各教学单位根据考试日程安排和公共课考试安排( 附件 5 ) 并结合教学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考场规划。

排考时间:6 月 24 日-28 日。排考要求:

(1)实行任课教师监考回避制度。监考安排要求做到:考生人数在 60 人以下的考场,安排 2 人监考;60- 89 人的考场,安排 3 人监考;90 人 以上的考场,安排 4 人监考。

(2)监考安排必须落实到人,由各教学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监考教 师本人。监考教师一经确定,未经教学单位批准备案,不得随意更改。

(3)考试时间长度:考试时间一般为 120 分钟。如需调整时间,应书 面说明,报教务处审批。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报批的考试时间考试。具体 时间安排为:

上午:  07 :3009 :30 ,  10 :0012 :00

下午:  14 :0016 :00 ,  16 :3018 :30

晚上:  19 :00 21 :00

6.考试与监考

(1)各教学单位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好本单位的考试巡视工作。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应有主要领导在校,负责处理考试 中的突发问题;教务管理人员应坚守岗位,协调解决临时问题,不承担监考工作。

(2)考风及诚信教育:各教学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整个考试过程的宣传教 育工作,统一印发并组织教师和学生学习《德州学院考场规则》 (附件6) 和《德州学院监考守则》 (附件7)、《德州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相关管理文件。对师生加强诚信教育和考试纪律教育,使师生真正了解考 试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检查,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3)严格学生考试资格审查,任课教师于考试前一周将《德州学院学生课程考试资格审查表》 (附件8)报所在教学单位,开课部门于考试前 3 天填写 《德州学院学生课程考试资格汇总表》(附件9) ,报学生所在教学单位。

(4)落实监考工作:监考教师需提前 15 分钟到达考场,应严肃考场纪律。严格按照《德州学院监考守则》中的规定执行,发现违纪或作弊行为,应及时收缴作弊材料,并责成作弊学生在作弊材料上签字(使用非纸质材料作弊的写出作弊事实,并签字认可),报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迅速报学生工作 处和教务处。

(5)组织考试。学生要严格遵守《德州学院考场规则》,每场考试正式开 始前监考教师必须宣读《德州学院考场规则》。每场考试完毕,监考人员要认真清点试卷的份数与考试人数是否相符,如实认真填写《德州学院考场记录单》( 附件 10) ,将试卷分专业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列,按每 3050 份试卷 一册密封装订后交院办公室。各教学单位要安排专人复核试卷密封情况。

(6)公共课试题领取。公共必修课的试卷请到相关单位取。

7.试卷批阅、考试成绩录入、试卷分析

(1)试卷批阅。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我校《德州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 》(德院政字[2020]73 号 ) 第十章相关规定组织批阅试卷。

(2)成绩录入。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任课教师根据个人用户名及口令于规定时间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课程成绩。超时系统自动关闭,未录入成绩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缓考、旷考、作弊考生成绩栏分别选择缓考旷考无效, 不能空白,否则系统无法提交,提交前请各任课教师及教学单位负责人认真核对、审查,一旦提交,成绩便无法修改。

(3)成绩报送。任课教师成绩提交后,按课程打印成绩单 2 份,有关人员签字后教学单位存档 1 份,任课教师 1 份。若教师成绩录入错误,需任课教师出具更改成绩的书面报告,教师所属单位、任课单位、教务处三级审核 批准后方可更改,并按有关教学管理规定处理。

(4)做好考试分析工作。考试结束后,系(教研室) 主任要及时组织任课教师对考试内容、方式方法和成绩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并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试卷分析 ( 附件 11) 交教学单位办公室归档保存。各系 (教研室) 在期末考试结束后,对本系 (教研室) 开设的课程考试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和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形成考试质量分析报告 ( 附件 12 ) ,内容包括:考试概况、考试组织与实施情况、命题的质量、 覆盖面、难易程度、阅卷的程序、评分标准、考试结果与预期结果、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由教学单位办公室归档保存。

8.试卷检查与考试材料存档

(1)各教学单位要成立试卷复查小组,在下学期初随机指定部分课程,集中进行试卷复查,依据《德州学院试卷复查评估指标》( 附件 13 )进行自评,制定整改措施,写出试卷复查总结并存档。下学期初学校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到各教学单位检查。

(2)2023-2024学年第 2 学期期末考试试题及标准答案存档。为完善试题库建设,做好期末考试试题及标准答案的整理、存档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按《德州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 》 (德院政字[2020]73号) 的有关精神执行。

9.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考试

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期末考核一般安排在期末考试周的周末进行, 如与其他课程考核冲突,经系 (教研室) 主任同意,院 (部) 负责人批准, 报教务处备案,可安排在课程的最后一次课进行。考试要求与主修专业考试 相同。

10.考试工作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需要在 2024年 6 月 22日前把各个学院所有课程的考试安排表发到教务处邮箱 dzxykszx@163.com  , 考试安排表请见附件14: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通过点击以下链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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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戚永刚,联系电话:8985656,办公室:厚德楼 1110 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