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教学单位院长述职教育教学工作评议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8    浏览次数:
      关于2023年度教学单位院长述职教育教学
工作评议结果的公示
各单位:
根据《德州学院教学单位院长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年度述职评议实施办法(试行)》(德院政字〔2024〕2号 ),学校于2024年3月15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教学单位院长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年度述职报告会,报告会分人文社科组和理工组。经院长述职汇报、评委现场打分,根据文件规定的计分办法,定性和定量比重各占50%,得出最终分数,经统计,人文社科组优秀1名、良好2名,合格6名;理工组优秀1名、良好2名、合格7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疑义,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单位负责人审核、签批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15153413256。
院长述职教育教学工作评议结果
序号  | 组别  | 教学单位  | 等级  | 
1  | 理工  | 纺织服装学院  | 优秀  | 
2  | 理工  | 化学化工学院  | 良好  | 
3  | 理工  |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 良好  | 
4  | 人文社科  | 音乐学院  | 优秀  | 
5  | 人文社科  | 经济管理学院  | 良好  | 
6  | 人文社科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良好  | 
德州学院
2024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