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转专业学生课程学分互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1    浏览次数:

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德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德院政字[2023]54号文件规定,现开展2023级转专业学生课程学分互认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面向对象:2023-2024-1学期2023级转专业学生

2.互认依据:转专业学生已修读课程可申请学分互认,经转入专业学院审核,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批准后,可以直接认定相应的学分。

3.工作要求

1)原专业课程互认为公共选修课时,课程内容应与公选课内容相关、类别相同。教学单位要把好审核关,杜绝跨类别互认学分。

2)为了确保成绩单的规范性,除公共选修课外,此次学分互认只面向转入专业同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中已修或本学期正在开设课程,暂未开设的课程(即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中开设学期为3-8学期的课程),开课后可随当学期转专业学生再提交申请。

3)请转专业学生于3月17日前按《转专业修读课程学分互认操作流程》(附件)在德州学院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申请学分互认。

转专业学分互认线上审核流程:专业负责人—院长—学校。

附件:转专业修读课程学分互认操作流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