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四新”微专业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组织了第二批微专业立项建设申报。经教学单位申报、教务处审核,专家评审,共有10个微专业项目达到立项建设要求,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12月25-12月27日。
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单位负责人审核、签批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985870。
教务处
2023年12月2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