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校级教材建设立项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2 浏览次数:
各单位:
2023年第18期教务通知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材立项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补充通知如下:
学校将根据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围绕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一批核心教材,着力打造精品教材,增强教材的科学性、思想性、理论性和针对性。结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审核申报攻坚方案》以及学科专业一体化发展、重点学科建设要求,2023年校级教材建设立项实施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限额分配见附件。
申报2023年立项的教材原则上应是2023年以来已编或即将新编的教材和修订教材。修订教材与原教材相比在内容、体系、结构上要有较大创新及质量的明显提高。申报立项教材不包括学术专著、论文集、教辅(习题集、案例集、工具书等)及翻译教材等类型教材。鼓励编写扎根中国大地、立足中国实践、思想理论和观点方法等具有原创性、育人成效显著的教材;鼓励与更高水平高校进行合作,主编成员邀请知名专家教授参与;鼓励教师出版数字化教材,确保数字化教材涉及到的图片、音频、视频资源不涉及版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