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召开2023年度拟新设本科专业论证会
发布时间:2023-08-23    浏览次数:

做好2023年度新设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及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学校8月17日在厚德楼714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拟新专业论证会。副校长徐静出席会议,教务处负责人、拟申报新专业所在教学单位院长专业负责人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教务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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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我校共有4个拟申报的新专业参加论证。徐静传达了《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并简要阐述了本次专业申报的基本要求和原则。教务处负责人围绕2023年新设专业申报情况进行了介绍,并提出具体的论证要求。申报新专业所在教学单位院长针对专业的基本情况、人才需求现状、建设基础和条件、专业主要带头人、师资状况、增设专业的理由及建设基础等方面进行了逐一汇报。评议专家组通过审阅申请材料、听取汇报,从专业师资力量、办学条件、专业定位特色及办学优势、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申报书撰写质量等进行了质询和讨论,并提出了建设性的论证意见和改进建议。

徐静强调,新设专业要充分考虑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政策,紧紧围绕国家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学校“十四五”专业建设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教务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分别对拟新设的4个专业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后,教务处将按照教育部本科专业设置申报要求,组织专业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及专业设置评议专家审议意见公示后, 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在申报系统提交专业设置相关材料,深入研究拟新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做好拟开课程建设和师资配备,确保专业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