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教师教学荣誉”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5    浏览次数:

根据《德州学院教师教学荣誉评选实施办法(试行)》(德院政字〔2021〕74号)规定,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开展个人荣誉体系“课堂教学名师奖”、 “创新创业指导名师奖”、“ 实验技能名师奖”、“ 教坛新秀奖”的评选工作。具体条件如下:

1.课堂教学名师奖

(1)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②参评教师应为教学一线教师,在我校工作三年以上。近两年至少主讲一门本科课程,年均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00学时(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0学时)。

③教学水平高,近一年学生评教成绩居于本单位前30%。获得教学比赛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举办过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等。

(2)获奖限额为5名。学校发放相应证书,对每位获奖者奖励0.8万元。

2.创新创业指导名师奖

(1)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爱国敬业,师德高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有较高的创新创业指导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能够为大学生解读创新创业政策,并提供指导服务。

②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德州学院认定大学生科技文化竞赛目录》所列竞赛项目取得优异成绩或指导学生取得优秀创新成果。申请创新创业指导名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指导学生参加A类竞赛取得省级金奖以上奖项;指导学生参加B类竞赛取得国家级一等奖1项及以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省级一等奖)或者取得国家级二等奖2项及以上;首次参加当年度新认定的比赛并取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年度指导学生发表B类论文1篇或C类论文2篇以上(在校生为首位作者);指导学生申请发明专利并被授权(在校生为首位作者);在学生创业过程中,发挥了显著的指导作用,指导学生创办的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能够为社会提供多个就业岗位,或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2)创新创业指导名师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限额为5名。学校发放相应证书,对每位获奖者奖励0.8万元。

3.实验技能名师奖

(1)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教师风范,富有创新协作精神,爱岗敬业,治学严谨。

②坚守实验教学一线,在我校工作工作三年以上。年度承担至少1门本科实验课程的教学任务,圆满完成所承担的实验教学和实验管理工作任务。

③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学管理取得显著成绩,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条:以首位在D类及以上期刊发表实验类论文1篇;主编出版校级及以上实验类教材1部;主持一项校级及以上实验技术类(含自制仪器设备类)项目立项;作为首位,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实验技术类(含自制仪器设备类)成果奖;主持或参与市厅级以上课题,并在其中主要负责实验技术工作;所管理实验室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并在年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效益评价”工作中考核成绩在良好及以上;首位获得与本专业一致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

(2)获奖限额为5名。学校发放相应证书,对每位获奖者奖励0.8万元。

4.教坛新秀奖

(1)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年龄38周岁以下(周岁计算至评选当年的8月31日)。

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③参评教师应为教学一线教师,至少主讲一门本科课程,年均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0学时)。

④教学水平高,当年获得校级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获奖限额为10名。学校发放相应证书,对每位获奖者奖励0.5万元。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认真填写《德州学院2021年“教学荣誉”申报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于12月20日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或创新创业学院或验管理中心。

注:

1.创新创业指导名师奖的评选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联系人:高勇善,联系电话:8987500。

2.实验技能名师奖的评选由实验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联系人:曲培树,联系电话:8983118。

附件2:《德州学院2021年“教学荣誉”申报表》

联系人:徐玉蕊,联系电话:8985625,办公室:厚德楼1111房间。


附件2:德州学院2021年教学荣誉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