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批山东省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单位
发布时间:2021-12-07    浏览次数:


2021年12月7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公布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支持我校在内的15所高校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我校对口帮扶德州市庆云县。省教育厅将为每所试点高校每年提供20万元经费支持,试点期限为2年。

2021年9月,省教育厅下发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试点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教体函〔2021〕27号),旨在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高校支持中小学美育协同发展机制,推进乡村教育振兴,促进教育公平。试点期间,依托高校美育教师和艺术师范专业学生力量,为广大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或相对薄弱地区中小学校美育教育提供持续性的定向精准帮扶和志愿服务,切实提高美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相对落后地区美育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我校高度重视试点高校申报工作,第一时间召开工作协调会,明确责任分工、部署工作任务,在教务处、宣传部、团委、学生处、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纺织服装学院等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按时完成了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相关申报工作,最终成功获批。

下一步,我校将充分发挥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山东省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高校任务清单》,对标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及重点任务,做好对口支持县的美育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和教师队伍建设等相关帮扶工作,确保帮扶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