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实验报告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7-08-30    浏览次数:

德州学院实验报告管理办法

德院教字[2007]16号

实验报告是学生实验研究结果的文字记录和总结,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写作能力、分析能力等综合能力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规范我校实验报告的格式、评阅、收集及保管等方面的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生实验报告的撰写

(一)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按照实验课程教学计划的要求,每个实验项目提交一份实验报告。

2.按照规定的时间(原则上是每次实验课结束后二天内提交实验报告)和格式要求,完成实验报告并交实验教师批改。

3.实验报告用统一的实验报告纸书写,要求字迹工整,内容真实、有效,文字简炼、通顺,标点符号、外文缩写、单位度量等书写准确、规范,线路图要整齐、清楚。电子版的实验报告也要采用统一规定的实验报告格式。

(二)实验报告的格式要求

实验报告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实验课程名称

2.实验项目名称

3.实验目的和要求

4.实验内容和原理

5.主要仪器设备

6.操作方法与实验步骤

7.实验数据记录和处理

8.实验结果与分析

9.实验小结、讨论、心得

不同类型的实验课对实验报告可有不同要求,各个学科的实验报告可以根据自己的学科特点做适当的调整,但上述基本内容中的第1、2、3、4、5、8条为必须填写的内容。

二、实验报告的评阅及成绩评定

(一)实验报告评阅

1.任课教师应认真全批、全阅学生实验报告,采用百分制使用红笔批改

2.指导教师对实验报告原则上要求有评阅意见,加注评阅日期;

3.指导教师应在实验结束后的一周内(或下次实验前)完成评阅工作,并及时返回给每个学生,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集中讲解。实验报告评讲后,教师将每次实验的实验报告收齐及时交实验室统一保管;

4.成绩有改动的地方要有教师签字。

(二)实验报告成绩评定

    1.实验课教师应根据学生在实验和实验报告书写的认真程度、实验效果、理解深度、独立工作能力、科学态度等对实验报告给出恰当的评语和评分,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可行的具体评分标准。

2.教师评定学生实验成绩应综合考评实验预习、实验态度、实验理论、操作技能、实验报告等多方面因素评定学生该次实验的成绩。

3.对迟交实验报告的学生要酌情扣分,对缺交和抄袭实验报告的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并对该次实验报告的分数以零分处理。对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如学生抄袭或缺交实验报告达该课程全学期实验报告总次数三分之一以上,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

三、实验报告资料的收集与装订

学生实验报告资料收齐后,由各实验室负责装订,应在新学期开学前完成。装订既可以按学生装订(即把每个学生一学期的所有实验报告装订,再按班级学号顺序存放),也可以按照实验项目和班级为单位装订(即每个实验项目都以班级为单位装订)。

如果按照实验项目和班级为单位装订,则具体要求如下:

1.封面:由实践教学科统一提供装订封面格式,规格大小应与实验报告一致;

2.封面的各项内容应由任课教师按全称规范填写、工整清楚;

3.装订顺序与内容:

(1)实验报告封面(装订线在左侧);

(2)学生实验课成绩登记表(按学号顺序排列,小号在上,大号在下);

(3)按学生实验课成绩单顺序整理的学生实验报告原件;

(4)与实验课有关的其他资料;

(5)实验报告可根据课程性质提交电子版,但需要有教师的批改记录,并将电子版汇总后刻录在一张光盘上,加上封面。

四、实验报告的存档及管理

1.各实验室将整理装订成册的学生实验报告统一保管,保管期限至学生毕业后一年。在保管期限内,其资料应按学期单独建栏并妥善管理,不得丢失和损坏。对特别优秀的实验报告,可单独装订,永久存档。

2.学生实验报告资料主要供教务处、院(系)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教学质量分析,实验教学环节的检查和考核,以及学生申请核查实验课与平时成绩等所用。除教务处和课程所在院(系)统一复(抽)查学生实验报告资料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需借阅学生实验报告资料时,应由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使用,学生申请复查实验报告按有关规定执行。

3.教务处负责组织人员对实验报告进行不定期检查。

五、附则

本实验报告管理办法从2007年9月1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德州学院学生实验报告评价表

附件二:按学生装订封皮

附件三:按实验项目、班级装订封皮

附件四:德州学院实验报告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