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教学单位按2018年第4期教务通知的要求,严格核查本单位2018届预毕(结)业生的预毕业资格,
如有成绩不合格课程(含理论、实验、论文设计、等级考试等)和实践环节不合格情况,按教务通知附件9、10的格式于2018年4月27日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学籍科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