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变更学籍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


学生在校期间,经公安部门审核确认予以变更个人身份信息的,由学生本人于学历注册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受理后核实学生有关材料,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将会议记录及所有佐证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考生电子档案;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④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户籍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簿上需要登记有曾用名及更改时间)

修改性别,另需提供相关医院证明、病历;

⑥中学档案,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⑦学生本人手写变更申请;

学生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学生所在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严格审查,核实学生身份,如同意修改身份信息,提交会议记录)。

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审议在校学生学籍信息修改申请,审议通过后予以变更学信网及教务系统学籍信息。身份证号与姓名同时更改(双改)的情形需由山东省教育厅进行审核。